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鱼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鱼台县卫生局 > 工作动态 > 设置医疗机构及执业登记指南

工作动态

设置医疗机构及执业登记指南

关键词:

鱼台卫生局

2013-12-29

一、设置医疗机构审批
(一)服务范围  
医疗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等机构,500张床(100至499张)以下的二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100张床以下的乡镇、街道卫生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皮防院所、结防所、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及其相关分支机构的设置申请。
(二)申办程序
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医政许可工作申请材料初审表》(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正)→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集体审议→主审人审核→领导审核→窗口领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三)办理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30日内完成审核,7个工作日答复。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筹建单位或筹建负责人签署的正式申请文件;
2、筹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4、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5、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手术室、消毒供应室平面图单列);
6、所在地(县、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7、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同意设置的正式文件;
8、《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
9、名称中含有其他单位或组织名称的,提交该单位或组织的书面同意意见;
10、由两个以上单位、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上述文件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11、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㈠服务范围:北湖旅游度假区辖区内由市卫生局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单位或个人。
㈡办理程序:
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单位(个人)提交申报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初审→组织专家审查材料和现场验收→审查人员意见→报局领导审批→窗口工作人员盖章、制证、发证。
㈢办理期限: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7个工作日内答复。
㈣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出具单位资质证件复印件;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和申请设置放射诊疗科目技术操作规范;
7、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情况汇总(包括姓名、职称、职务、所在科室、已取得相关证书名称、编号等);
9、医疗机构拟注册或变更注册人员(医师、护士)登记汇总表(包括姓名、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拟)注册地点、执业范围或注册年限)及其注册或变更注册申请表;
10、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和必备医疗设备对应关系表;
1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申报表;
12、基础医疗设备和与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名录及购买发票、合格证的复印件;
13、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14、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表;
16、有病员食堂的须提交《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17、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法律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3、《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
四、承诺时限
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符合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设置审批阶段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不包括专家评审所需时间);执业登记阶段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五、联系电话

我要评论(114生活网会员可直接登录,如果还不是114生活网会员,请点击注册新用户!
  • 评论内容: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x

填写举报信息

提示:请填写您的实名信息,中国114黄页承诺对您的信息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