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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国土局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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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政风行风热线

2015-01-19

鱼台县国土局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情况
    1月14日,鱼台县国土资源局上线“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洪亮带领党组成员、主任科员杨文静,土地开发复垦中心主任黄佑科,土地利用科科长李鑫,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方伟,开发区分局副局长田磊,地籍科庞雷等同志进入直播间,对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直播过程中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6件。
    一、18453741158反映的滨湖大道以东,环保局搞旅游开发占地怎么补偿问题:
    回复部门:开发区分局
    下线后,我局迅速安排相关人员与反映问题人取得联系,来话人是张黄镇齐楼村村民马中华。经调查了解该项目是由县环保局牵头进行的湿地开发保护工程,不属于征地补偿问题,具体方案由环保局协调张黄镇与涉及村具体解决,如不满意补偿方案,可以向村委反映,由其协调张黄镇和环保局解决落实。已将实际情况告知来话人,来话人表示满意。
    二、18613696995反映的南环路占用土地搞钢结构建设是否管理问题:
    回复部门:国土局执法大队
    下线后,我局及时安排相关人员与来话人联系了解有关情况。来话人不愿透漏个人信息,通过了解,反应南环路有人占用土地正在建钢结构建设,我局工作人员及时到达现场进行了制止。来话人反映南环路占用土地搞钢结构建设是否管理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该宗地位于南环路南,属谷亭街道办事处土楼村集体土地,于2014年10月、11月先后被本村村民闫文超非法占用用于建稻草市场,共计面积6483平方米。 我局于2014年10月16日进行了现场勘测,调查取证 ,向非法占用土地的当事人闫文超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制止了其违法行为。2014年11月当事人闫文超再次非法占用土地建稻草市场,我局多次制止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于2014年11月21日对当事人闫文超非法占用用于建稻草市场的行为作出立案调查的决定,并进行了现场勘测,调查取证 ,第二次向当事人闫文超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2014年11月28日我局作出对当事人闫文超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014年12月3日向违法占用土地当事人闫文超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法律程序如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法律义务,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将实际情况告知来话人。
    三、13953712368开发区企业反映供电公司电线杆占地,有没有补偿标准问题:
    回复部门:开发区分局
    来话人是开发区金利粮油公司职工郑同志。经调查核实该工程由县供电公司实施,不属于征地补偿,具体补偿问题可与供电公司协调解决。已将实际情况告知来话人,来话人很满意。
    四、13963779195咨询村里宅田合一的政策还是否允许问题:
    回复部门:地籍科
    下线后,立即组织专门人员与来话人联系,了解了来话人所反映问题的实际情况,在与来话人交流过程中,我们向其讲解了国家目前土地的相关政策,并打算到现场与来话人了解情况,但是在交流过程中,来话人始终不予说明其所在乡镇及身份,以至在电话通话过程中直接把电话挂断,我局相关人员想继续与来话人交流解决问题,后又多次拨打电话,但来话人始终拒绝接听。
    五、13280071461反映的滨湖大道以东占地补偿太低问题:
    回复部门:开发区分局
    下线后,我们工作人员即拨打电话与来话人联系,多次拨打该电话无人接听。
    六、15054741769反映的农村宅基地长期不在家以后有何说法问题:
    回复部门:地籍科
    该问题在现场给来话人做了详细的解答: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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