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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鲁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关键词:

王鲁政府

2014-04-20

           王政发〔2014〕4号

  王鲁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根据省市县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遏制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打击两非、打击早婚早育,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切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兑现奖惩。增强一线控制能力,提高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经王鲁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育龄妇女查体工作(200分)。

  1、每年(3月、7月、11月)已婚育龄妇女查体工作(特殊人群除外),确保查体率100%,(流动人口查体以平台传输及寄有效证明为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0分,每发现并查买一例流动人口寄假证明的或假查体的,扣10分。

  二、长效避孕措施落实情况(200分)。

  根据已婚育龄妇女生育的孩次、时间应落实相应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生育一孩顺产45—90天内落实放环手术,育二孩42—90天内落实男、女扎手术(剖宫产六个月后7个月内落实相应的节育手术),每出现一例应放环落实不到位的扣20分,一例结扎落实不到位的扣20分,若不宜放环的需出具县计生服务站不宜放环有效鉴定证明。不宜结扎的需出具市级服务站不宜结扎证明。(所有鉴定证明必须是有效的原件)

  三、孕情跟踪随访情况(200分)。

  l、一胎孕情跟踪:持一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每单月16日,到镇服务站查体。每少查一例扣10分。

  2、二胎孕情跟踪:持二骀生育证的,符合办证条件末办证的,取消二胎生育计划(吊销证)的,每单月16日,到镇服务站健康查体,确保查体率100%,每少查一例扣20分。

  3、持证人员出现大月份私自终止妊娠的一例扣20分

  4、孕情、产后、术后药具随访,跟踪随访有1例或1次不到位的扣10分。

  四、社会抚养费征收、违法生育、早育早婚情况(200分)。

  1、根据《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按照标准完成的村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0分。

  2、统计年度内无违法生育的村得满分,违法生育一例的扣50分,违法生育两例的扣100分。

  3、查实一例早婚或早育的扣50分

  五、其他(200分)。

  l、育龄妇女漏管,查实一例扣10分。

  2、流动人口漏管一例扣10分,未及时换证的每例扣10分,流动人口到期未换证的(过期的)每例扣10分。

  3、村级新婚、出生、死亡、离婚、丧偶、育龄妇女迁出、迁入做到月月清,并及时上报,凡不按月月清要求上报的,出现一例,每例扣10分。

  4、查实一例违法生育瞒、漏、错报扣50分。

  5、每月1号例会,村计生专职主任、药具管理员每缺席一次扣10分。

  6、凡接受省、市、县计生抽查的村,根据检查结果,分别给予100分,50分、30分的奖励或处罚。

  为切实做好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增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压力感、紧迫感,包村科级领导、镇政府包村干部、计生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计生专职主任各交计生工作押金1000元。全年计生工作无重大失误,在省、市、县计生工作考核中获奖,并在各项考核检查中未出现问题,未对 全镇计生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全额返还计生押金,并按交押金金额的30%进行奖励,在镇年度综合考核总分中加10分,否则,扣罚押金,计生办包村干部加倍处罚。本考核办法总分1000分,每季度公布扣分情况,同时全镇19个村排出名次,综合计分,年终,排出最终名次。并对排名前六位的进行奖励,包村干部与村干部同奖同罚。

  2014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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