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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鲁镇机构改革方案

关键词:

王鲁政府

2013-12-12

 

 
 
王鲁镇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鱼台县委、鱼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鱼发〔2011〕14号),结合王鲁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着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建立精干高效、行为规范、管理到位、服务完善、廉洁公正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2、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3、坚持权责一致、依法行政,切实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事权与财力匹配,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4、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不断改善人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
二、主要内容
(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全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引导示范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提高经济发展和农村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和农民持续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秩序。健全农村利益协调和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和议事决策程序,引导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农村事务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创新基层管理体制
1、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按照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特色突出的要求,结合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科学设置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
2、推动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在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点(社区服务中心),并与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网,建立健全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把镇便民服务中心建成政府管理服务的重要平台,镇政府和上级派驻机构的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都要进入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完善窗口服务、业务受理、政务公开、管理考核等制度,切实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
(三)合理设置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1、重新核定行政编制32名,事业编制36名。核定领导职数8名: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纪委书记1名;政府设镇长1名、副镇长2名;人大主席1名,人大副主席1名,人民武装部部长1名。在核定的领导职数内,实行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人大主席可由党委书记兼任,镇长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副镇长应有1名进入党委班子。党政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由镇领导副职兼任,另配备1名副科级的副主任。
2、党政工作机构主要职责、领导职数
综合设置4个党政工作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群众工作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镇日常党务、政务、机关事务、文秘信息、文电处理、接待等方面的工作,同时承担镇人大、人民武装部具体事务,并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具体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工青妇、精神文明、应急和综合协调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领导职数:主任1名(由镇领导副职兼任)、副主任1名(副科级)。
(2)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行政管理职能。具体负责工业、农业(农村经济管理、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第三产业、林业、水利、交通、公路、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外经外贸、财政、国有资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方面的管理职责;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承担新农村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做好本镇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卫生村(居);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领导职数:主任1名(由镇领导副职兼任)、副主任1名(副科级)。
(3)社会事务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保障、民政、科教文卫、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民政、教育、卫生、文化、科技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实施意见;协调指导卫生保健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管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划统计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村街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指导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
领导职数:主任1名(由镇领导副职兼任)、副主任1名(副科级)。
(4)群众工作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民事纠纷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研究拟定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划、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方面的工作;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负责群众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服务工作;收集、整理上报本镇的社情民意,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
领导职数:主任1名(由镇领导副职兼任)、副主任1名(副科级)。
3、事业机构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综合设置5个事业机构: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科技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财政所
主要职责:承担本镇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及管理;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围绕本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做好契税征收工作;承担农村财务管理的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负责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负责本镇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承担经济发展、培育扶持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公益性服务职责。
人员编制数:5人
领导职数:所长1名、副所长2名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农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人员培训;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森林资源管理、护林防火、植树造林;承担农村人畜饮水等基础水利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益性服务职责。
人员编制数:6人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
(3)计划生育服务站
主要职责:承担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与相关知识的咨询、计划生育“三查”、优生优育、疫苗接种、生殖保健、生育随访、孕情监测、计划生育新技术的推广及培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指导村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开展服务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务职责。
人员编制数:18人
领导职数:站长1名、副站长2名
(4)科技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村文化市场培育、“农家书屋”等镇村文化建设,科技推广、科普培训、图书阅读、文艺演出、广播影视、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文物保护及旅游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务职责。
人员编制数:2人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1名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农民就业指导培训、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新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以及劳动维权、指导村民自治和村(社区)委员会建设、救灾救济、社会优抚、扶贫、低保、五保、救助、殡葬改革、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务职责。
人员编制数:5人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
4、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按照有关章程设立。
5、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进一步完善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公示制,强化社会监督。根据机构改革设置的行政、事业机构和调整后的编制,重新落实在编人员,上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途径,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清理清退违反规定配备的工作人员。凡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和未按规定程序新进人员,不得列入实名制管理,不得核拨经费,不得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
 
 
 
 
王发〔2012〕6号
 
 
鲁镇村级综合考核办法
各行政村:
为使村级干部明确工作目标,便于科学考核,特制定村级综合考核办法。村级考核采取千分制考核标准,各项工作分别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先树优和兑现村干部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公共考核目标项目
(一)生产成本征收工作(100分)
按照水利灌溉协会下发的生产成本指标,按时足额上交的,计100分,每推迟一天扣10分,不能足额上交的不得分。
(二)平安建设(200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50分)
(1)村治保、调解、帮教、普法、治安巡逻“五位一体”的平安建设组织健全,阵地建设好,制度齐全,计20分。
(2)能积极调处矛盾纠纷,没有出现一起到镇稳定中心要求调处的纠纷案件,因调处及时,未发生民转刑案件和治安案件,计30分。因不调处或调处不力到镇稳定中心要求调处的,每出现一起,扣5分;每导致一起民转刑或治安案件的,扣10分,扣满30分为止。
2、群众信访工作(150分)
(1)村无上访事件,计150分;
(2)出现到镇集体访一次扣10分;
(3)出现到县个人访、集体访一次分别扣20、40分;
(4)出现到市及市以上个人访、集体访一次分别扣40、80分;
(5)因矛盾、问题排查不力,未发现上访苗头,或发现问题工作不到位、消极应付而出现上访的,按标准加倍扣分,扣满150分为止。
(三)党建工作(200分)
1、村“两委”班子健全,战斗力、凝聚力强,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村“两委”任期目标、年度目标明确。缺少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的各扣5分。(10分)
2、村级活动场所能够正常发挥作用,村级配套组织健全且能正常开展工作。(10分)
3、各种组织制度健全,无上墙制度的没缺少一项扣1分;使用《济宁市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各种会议、活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记录完整、规范、认真,发现一处不完整、不规范、不认真的扣1分。(20分)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工作认真,程序规范。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本项不得分。(30分)
5、按规定时间完成党费收缴任务而且足额上交,账目记录规范齐全。完不成者,按同比例得分。(20分)
6、党务、村务公开规范,能够按要求开展。未公开的不得分;党务、村务公开内容不全面的扣3分;党务、村务公开不及时、不真实的扣3分。(10分)
7、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10分)
8、按期认真开展党员承诺活动,承诺书规范认真,出现一例承诺内容不实,填写不规范的扣1分,扣满10为止;不能按要求对党员承诺进行考核的扣10分。(20分)
9、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星级化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少开展一项活动扣5分,每发现一处开展不规范的扣3分,扣满20分为止。(20分)
10、远程教育设备保存完整,并能按时组织收看,相关记录规范完整。电视机、显示器、主机、卫星天线有重大损坏而不及时修复影响正常使用或者丢失其中一件的,本项不得分。其他原器件丢失的,每件扣1分;相关活动记录填写不完整的,每缺少一次扣1分,扣满30分为止。(30分)
11、按照上级党委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阶段性重点活动,完成各项组织任务,按时报送各类材料、表册等。活动开展效果不明显的扣10分;不能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的,缺一次扣1分,扣满10分为止。(20分)
(四)计划生育工作(200分)
1、村级计生队伍健全(30分)
无计生专职主任,缺药管员的扣30分。
2、干部自身建设(30分)
村支部书记本人或直系亲属及其他村“两委”成员当年度出现非法婚姻、非法抱养、违法生育等现象,不得分。
3、已婚育龄妇女查体工作(40分)
每年(3月、7月、11月)育龄妇女查体工作(特殊人群除外),确保查体率100%,(流动人口查体以平台传输及寄有效证明为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0分,每发现并查实一例流动人口寄假证明的或假查体的,扣10分。
4、长效避孕措施落实情况(40分)
根据已婚育龄妇女生育的孩次、时间落实相应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生育一孩顺产45—90天内落实放环手术,生育二孩45—90天内落实男、女扎手术(剖宫产六个月内落实相应的节育手术),每出现一例放环落实不到位的扣10分,一例结扎落实不到位的扣20分,若不宜放环的需出具县计生服务站不宜放环有效鉴定证明。不宜结扎的需出具市级服务站不宜结扎证明。(所有鉴定证明必须是有效的原件)
5、孕情跟踪随访情况(30分)
(1)二胎孕情跟踪:持二胎证的、年满30周岁,符合办证条件未办证的、取消二胎生育计划(吊销证)的每双月确保查体率100%,每少查一例扣10分。
(2)孕情、产后、术后药具使用,跟踪随访有1例或1次不到位的扣10分。
6、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违法生育、早育早婚(30分)
(1)社会抚养费征收按照省《条例》规定标准完成的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每高出一个百分点加5分。
(2)统计年度内无违法生育的村得满分,违法生育一例的扣10分,违法生育两例的扣20分,违法生育两例以上(不含两例)的不得分。
(3)查实一例早婚或早育、私自终止妊娠的扣10分。
7、考核工作
年度内省、市、县经常性工作考核中,凡被扣掉1分,扣村级10分。
8、信访工作
凡信访查实2000年以来违法生育漏报1例扣100分,2例扣200分,3例及以上实行村干部考核“一票否决”。
(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100)
1、街道路面平整,干净卫生,下水道及沟渠排水通畅,计10分。
2、村内无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等现象,街道两侧宣传标语美观大方,计20分,村内无三堆,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3、村内无乱搭乱建等现象,计20分,每发现一处违法建筑扣2分,扣完为止。
4、村内鸡、鸭、鹅等实行圈养,无散养家禽的,计10分。
5、村内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保洁员队伍管理规范,垃圾池等环卫基础设施齐全,计20分。
6、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集中活动,计20分。视集中活动效果及观摩评比情况计分。
(六)村级财务管理(50分)
1、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并且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计10分。
2、村级账目健全,按时到镇经管站记账、报账、接受财务审计的,计15分。
3、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完成下账任务的,计10分。
4、村级财务按时向村民公开的,计15分。
(七)拆迁及社区建设(50分)
涉及拆迁及社区建设的村,能够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完成拆迁及社区建设任务的,计50分。视工作开展情况酌情扣分。
(八)部分重点工作及其它(100分)
1、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农户参保率达98%以上的,计20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2、做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参保率达96%以上的,计20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3、做好五保供养、低保救助等民生工作。村内五保、低保及其他困难户底子清、情况明的,计20分,发现一例未按程序操作,显失公平的扣5分,扣完为止。
4、做好各项惠农补贴发放工作。严把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对象评定、审核、公示、发放等各个关口,所有惠农补贴资金一律发放到位的,计20分。发现一例未按程序操作或发生代扣、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的,该项不得分。
5、做好各项阶段性重点工作,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年内各项阶段性重点工作及应急任务,计20分。视完成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二、奖励加分项目
1、接受县级以上迎查成绩较好的,分别加分。
凡代表镇迎接省、市、县工作检查并达到标准或取得较好成绩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
2、典型经验在县级以上推广的,加20分。
3、受到县级以上表扬的,加20分。
4、被列为观摩点,且观摩效果较好的加20分。
5、年内按照“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引进现代农业生产项目,或建成专业村的,加30分。
三、过失扣分项目
1、在国家、省、市、县各级督导检查中,造成重大失分,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分别扣60分、40分、20分、10分。
2、被县级以上媒体曝光或有负面报道的,扣10分。
3、受刑事处罚或各类纪律处分的,扣10分。
4、出席镇里召开的相关工作会议,到会不及时,每缺席一次,扣10分。
5、不能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不能及时上报上级安排的各类情况资料的,扣10分。
四、一票否决项目
1、工作不力造成大规模上访的。
2、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影响较大的。
3、计划生育纳入县级以上管理的。
 
中共王鲁镇委员会
                                    201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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