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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键词:

王鲁政府

2013-11-21

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

  意 见

  鱼政办字〔2013〕51号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张黄工业园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交通事故,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以下简称学生)人身安全,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长效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学校与业主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民政、技术监督等部门按各自职责依法对学生接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便利、分类管理、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以属地管理和部门联动为主,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分类管理,合理确定接送学生车辆的数量、行车路线和站点,保证学生平安上学,建立学生接送车辆绿色通道,创造优先通行条件。

  三、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按照“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的要求,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

  (一)建立专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机构。

  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设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不少于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工作人员从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交运局、县安监局调剂,设立专项经费,配备专门车辆,专司管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工作。

  (二)明确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职责。

  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实施“接送学生车辆户籍化”管理办法,统筹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备案登记、安全运行等方面的工作,依法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和人员进行查处,定期向县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用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常年坚持管理整治接送学生车辆,根据情况适时提请县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用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治理活动。

  公安部门要严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资质和驾驶员资质,统一接送学生车辆标识、标牌,定期开展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安全培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驾及其他违法行为;完善维护对学生通行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交通标志及设施;督促消防部门负责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消防安全维护、检测、消防器材配备、驾驶员及随车护送人员消防安全检查培训。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摸排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建立学生乘车台账、档案;协助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查和驾驶员培训工作;对于发现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接送学生车辆手续审批管理工作,对合格的接送车辆单独办理营运手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力度,严查不合格接送学生车辆和接送学生车辆违规运送学生的行为;加快农村客运车辆发展,尽力解决农村学生上学出行难问题;根据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的交通需求,合理安排运力。

  安监部门要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抓,综合协调、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监督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各镇街(开发区)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要认真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隐患大排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超员、带病行驶等违法行为,打击农用车、三轮车等运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积极配合民政、教育部门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审批注册,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不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予以取缔。

  四、完善制度,强化措施

  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监管,多措并举,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行接送学生车辆登记制度,要对所有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备案登记,经审查合格后,办理接送学生车辆使用手续、证件、标识、标牌等。建立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档案,严格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资格准入制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需登记备案,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接送学生车辆驾驶资格。积极开展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严格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定期检验制度和接送学生车辆日常检修制度,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违章、违法处置力度。

  五、严格责任,确保安全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学生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各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位、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各镇街(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强化检查督导。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民政、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工作检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深入推进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预防和遏制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地开展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督查、督导。

  (三)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网络、报纸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果,赢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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