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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王鲁镇严厉打击“两非” 治理早婚早育

关键词:

王鲁人民政府

2013-11-20

近年来,王鲁镇坚持把治理早婚早育、非婚生育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第一道防线”,按照防控结合、奖惩并举、综合施治的原则,发挥群众自治和政治优势的作用,利益引导和舆论影响双管齐下,行政干预和社会制约齐头并进,确保实现治理目标,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早婚早育综合治理机制。

一、强化宣传,促进生育观念转变。坚持面向基层,面向青年农民,突出特色,以弘扬婚育新风为主题,引导树立科学的婚育观念。大力宣传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在全镇范围内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及早婚早育的危害性,动员全乡积极参与专项治理活动。大力倡导“生男生女一个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将逐步转变群众生育观念作为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根本之策。

二、加大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不定期开展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突出抓好B超机的清理清查,突出抓好B超检查和引流产情况的清理清查,突出抓好有关案件的调查处理。对私自进行“两非”行为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处罚,对私自销售流引产药物的医疗机构,吊销销售许可证,对私自进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当事人,二胎的收回生育证,终生不再安排生育。

三、落实责任,坚决遏止早婚早育。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把未婚青年管理分解到各总支、各村,村书记和村专职主任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与村两委其他各职干部和党员一道对本村人员实行包保。包保责任人对重点人员要每月上门一次,做到“六包一保”,即:包宣传教育、包婚姻信息随访、包签订晚婚晚育合同、包婚姻登记指导、包未登记举行婚礼和非婚生育的及时纳入管理、包未婚怀孕的及时动员流引产,对于早婚早育控制不力、知情不报的包保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确保不出现非法婚姻和非婚生育。

四、奖惩结合,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把农村计生奖励优惠政策与控制早婚早育有机结合,积极宣传好、落实好晚婚晚育奖励制度,对晚婚晚育户采取一卡通方式直接兑现晚婚晚育奖金,同时对于发生早婚或非婚生育的当事人按相关标准直接进行经济处罚,并签订好相应的早婚早育人员管理合同。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在乡村显要位置张贴早婚早育举报电话,凡举报早婚的,每查实一例,奖励个人现金2000元;凡举报非婚生育的,经查实一例,奖励现金3000元,逐步在全乡形成预防早婚早育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两非”,治理早婚早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知难而进,务求必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促进我镇人口计生工作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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