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定粮食种植面积。农民自报小麦种植面积,经村委核实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经公示农户无异议后报镇政府,镇政府确认后报县政府。镇财政所同时将小麦种植面积通过涉农补贴一本通管理系统报财政局。
2、确定直补资金额度。根据上级部门核定的补贴标准以及确认的农户种植面积,确定各农户补贴资金额度。
3、兑付资金。根据确定的资金额度,财政所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资金通过涉农一本通信息管理系统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
4、发放《补贴发放通知书》。根据小麦种植面积和补贴标准填写《补贴发放通知书》,并在各村显要位置进行张贴。
5、监督检查。补贴工作完成以后,财政所组织资金兑付情况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