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鱼台县民主评议镇(街、区)基层站所实施办法>的通知》(鱼纪发〔2013〕30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我镇于2013年12月9日组织镇机关干部,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村两委成员和村民代表共120人通过集中开会、入户走访形式对我镇基层站所进行了民主评议。现将民主评议结果公布如下:
民主评议得分前三名的站所为:财政所、人社所、民政办;
民主评议得分后三名的站所为:电信营业厅、移动营业厅、联通营业厅。
根据评议得分排名前三位的,授予“罗屯镇群众满意服务窗口”荣誉称号;评议得分后三位的,对站所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站所负责人和单位当年评先树优资格。
以上结果公示期为:2013年12月12日—2013年12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或电子邮件反映问题。
监督电话:0537-6062300,电子邮箱:ltx6062300@163.com
附:2013年度罗屯镇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汇总表
中共罗屯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