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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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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残联

2013-09-12

 

        我省有569.5万残疾人,涉及1700万家庭人口,这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规划出台背景是什么?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2011年5月1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6月9日,回良玉副总理在第四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对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提出要求。《国务院关于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11〕13号)印发后,姜大明省长、王仁元常务副省长、郭兆信副省长等领导作出批示,对研究制定我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国务院关于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11〕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9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09〕1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1〕39号)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省残联等部门广泛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建议,认真总结基层残疾人工作成功做法,起草了《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会签稿),并经42个省直有关部门会签。11月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11月1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鲁政发〔2011〕45号)正式印发。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及总体目标?
 
  《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分为4部分:第一部分简要回顾“十一五”期间我省残疾人事业的主要成就,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二部分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第三部分从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14个方面提出了“十二五”我省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指标和政策措施;第四部分对规划的实施、监测和绩效评估提出了要求。最后,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我省实际,提出了“十二五”期间的10个主要助残服务项目和10个能力建设项目。
 
  根据《规划》,今后五年,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制定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信息化水平。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将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残疾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实现全面发展;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纳入全省总体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予以优先发展,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要求、与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相适应;必须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必须坚持统筹兼顾,以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为重点,政策、资金、项目向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三、主要助残服务项目有哪些?
 
  《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全面贯彻国家规划的基础上,力求体现我省特色、符合我省实际、贴近残疾人需要,多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未来5年,重点抓好以下扶残惠残项目:
 
  (一)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和0-6岁残疾儿童筛查、报告、转衔、早期康复教育工作机制,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规划》提出,在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达不到入学条件的,救助年龄可放宽到9周岁。
 
  0-6岁是残疾儿童的最佳康复期,在这一时期对残疾儿童开展科学的抢救性康复,不但可以减轻残疾程度,预防并发症和继发残疾的发生,还可以最大程度地补偿儿童生理和心理上的缺陷,为其入学、就业、融入社会创造条件,能够减轻国家负担,为国家节约大量的社会成本。
 
  (二)重点康复救助工程:帮助13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适配45万件辅助器具。
 
  《规划》提出,开展白内障复明、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低视力康复、聋儿听力语言训练、肢体残疾人矫治手术与康复训练、麻风畸残矫治手术、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精神病防治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等康复项目,为各类残疾人提供有效康复服务。依托各级各类医疗、康复、教育机构和社区资源,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康复服务需求设立康复室,配备适宜的康复设备和人员。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一所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机构建设规范》,加强各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站)建设,确保场地规模、人员配置和设备设施满足服务项目和职能需要,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政府补贴。
 
  (三)阳光助学计划:为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学前康复教育资助。
 
  教育是提高残疾人素质和能力的根本途径。《规划》提出,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建立多部门联动的0-6岁残疾儿童筛查、报告、早期康复教育、家长培训和师资培养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特教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学前教育机构和福利机构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转移衔接服务。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学前2年至3年康复教育,各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四)残疾人就业工程:扶持城镇新就业残疾人7.5万名。
 
  《规划》提出,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政府就业联动和督导工作范围,督促各类用人单位遵守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逐步建立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预留制度。招录公务员时,招考部门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和录用。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建立专产专营、优先采购等专项制度,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各类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岗位补贴。认真实施中国残联“百万残疾人就业工程”,促进残疾人就业。通过资金扶持、小额**贴息、经营场所扶持、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措施,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区服务业、城市便民服务网点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从事各种便民服务、居家服务。加强对盲人按摩机构的资格认定和行业管理,落实盲人按摩机构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实施“万名盲人医疗保健按摩师培养工程”。
 
  (五)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工程:扶持建设500个农村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为10万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资助5000名农村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6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
 
  《规划》提出,进一步加强康复扶贫贴息**的应用和管理,健全担保体系,简化**程序,提高**扶持残疾人(户)的到位率和扶贫效益。项目**重点用于扶持中小型农业产业项目和残疾人扶贫基地等规模化发展型经济实体,注重提高扶持带动贫困残疾人数量和扶贫成效。扎实推进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通过安置、培训、辐射带动等方式,帮助更多残疾人脱贫。依托农村金融机构、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村互助社、各种行业协会组织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生活服务。
 
  (六)阳光家园计划: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12万人次补助。
 
  《规划》提出,建立健全以设区的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对向精神、智力和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服务的机构,由政府给予经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财力变化和物价指数变化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省财政给予补助,逐步建立完善残疾人托养护理补贴制度。对规范化达标的托养服务机构给予居民家庭水、电、气、暖费用同价优惠待遇。
 
  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是指以省级或省会城市托养服务机构为示范、设区的市和有条件的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针对精神、智力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的托养服务需求而建立的工作整体的总称。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我省自2009年开始组织实施了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的“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全省投入2.8亿元,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6.9万人次。我省托养工作经验在全国“阳光家园”托养服务示范创建工作现场会上推广,青岛市被确定为残疾人托养工作全国10个国家级示范区之一,威海市残联托养服务中心、东营市“爱心园”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被确定为全国示范机构。
 
  (七)温馨安居工程:帮扶1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帮助5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环境改造。
 
  《规划》提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要将残疾人“温馨安居工程”纳入其中同步实施,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予以优先安排,对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广泛开展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改造,对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给予政府补贴。对5万户肢残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为5万户聋人家庭配备多功能电子闪光门铃,为5万名盲人配备多功能智能盲杖。
 
  (八)残疾人文化建设工程:在城乡社区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支持设区的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电视台开设手语栏目。扶持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规划》提出,以“残疾人文化周”为载体,开展基层群众性残疾人文化活动,在城乡社区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组织、社会福利机构、社会残疾人服务机构等要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提供设施及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农家书屋、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中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各级公共图书馆和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应设立盲人阅览室,定期增配、及时更新适合残疾人阅读的读物。鼓励和吸纳残疾人或残疾人文化艺术团体参与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以及各类文化评奖、艺术比赛。扶持创作、发行残疾人题材的影视剧、戏剧、广播剧等文艺作品,出版为残疾人服务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省、市的电台、电视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县(市、区)电台、电视台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电视台开设手语栏目给予扶持。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工艺美术、书画、文学、摄影等艺术活动和创作,扶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的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九)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在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所配置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健身器材及健身路径,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
 
  《规划》提出,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举办经常性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展示活动。社区和社会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托养服务机构等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基层单位要结合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特殊教育等,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重视农村残疾人体育工作,引导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健身活动。建立健全残奥、聋奥、特奥委员会等残疾人体育组织,开展残奥、聋奥、特奥运动。积极做好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员。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在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所配置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健身器材及健身路径,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
 
  (十)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注册助残志愿者达到50万人,受助残疾人达到700万人次。
 
  《规划》提出,各地要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志愿服务总体规划,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机制,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优惠政策措施、社会各界的助残善举和残疾人的自强精神,加强网络等新媒体宣传。继续开展“手拉手红领巾助残”等活动。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宣传“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十二五”时期,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山东省残疾人事业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到2015年,建立起全省残疾人“两个体系”的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无障碍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为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贯彻实施,《规划》提出,各级、各部门要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民生工程及部门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将无障碍建设、扶残助残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内容,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将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纳入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将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统计内容,加强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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