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畜牧兽医局
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18号)精神,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规范市场执法行为,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现就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试试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坚持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结合我局的权责清单,制定我局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审查;
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核);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4、兽药经营许可证(除兽用生物制品)核发、换发;
5、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变更(换发);
6、兽医师执业注册;
7、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
8、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9、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10、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运输相关易感动物、动物产品检疫。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我局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我县畜牧业额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眼红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将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细化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按照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原则,主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监管细则,细化优化随机抽查程序,明确抽查执法人员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等内容,使每一项随机抽查事项都有细化可操作的运行规范,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坚持运用电子化手段,做到“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落实执法检查监管责任,实现责任可追溯。
(五)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在县政府网上想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我局事中事后工作取得成效,成立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王锡昌局长担任小组组长,罗凤珍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加强落实责任。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大随机抽查的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鱼台县畜牧兽医局
2017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