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鱼台县清河镇人民政府/鱼台清河 > 党务公 > 清河政府

供求信息

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供的条件

关键词:

清河政府

2013-08-20

 

 

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供的条  件
1、身  份  证  (或临时身  份  证  )。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登记须持军人、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我要评论(114生活网会员可直接登录,如果还不是114生活网会员,请点击注册新用户!
  • 评论内容: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x

填写举报信息

提示:请填写您的实名信息,中国114黄页承诺对您的信息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