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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关于在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键词:

清河政府

2013-08-18

 

机关各科室,工商所,直属局,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工商监字〔2013〕3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县局党组研究,决定从3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在全局上下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扎实有效开展好这一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活动原则
 
(一)总体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全县工商系统党员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执行纪律不严、工作效律不高、市场监管和服务发展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以树立“勇当先锋形象、红盾卫士形象、效能工商形象”为目标,坚持主动作为、有效作为,严抓实干、保质保量,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作风推动工作,经工作检验作风,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清正廉洁的高素质队伍,促进干部思想境界明显提高、工作标准明显提升、作风状况明显好转,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展示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创新发展,为促进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原则
 
为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在活动中要切实把握“三个始终”的原则:一是把理论学习、党性锻炼贯穿始终。以强化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为重点,切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贯穿始终。要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窗口服务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注意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建议,真诚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三是把查找问题、边整边改贯穿始终。坚持把查找和解决问题作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找准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真正使干部思想受到触动,素质得到提升,作风明显改进。
 
二、活动内容和方法步骤
 
“作风建设年”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组织动员、学习提高阶段(3月下旬—4月底)
 
县局制定全县工商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要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活动中来。
 
结合开展的“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讲话精神、重要批示和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市委实施办法及省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关于切实做好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的意见》,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级领导相关的重要讲话。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集体讨论、个人自学、撰写学习体会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认识,增强改进作风、树立新风、优化服务、公正执法、提高效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5月初—7月底)
 
  在动员和学习的基础上,对照“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梳理解决单位和个人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减轻基层负担。切实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加强审批事项的整合与集中,改进完善行政审批方式,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坚持求真务实,多作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省市局党组有关规定,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肃整治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行为。禁止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继续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继续巩固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治理庆典研讨会过多过滥和“小金库”等专项工作成果,防止反弹。
 
3、克服慵懒散。督促党员干部弘扬勤勉务实、严谨高效、敢于担当的作风,不推诿、不扯皮、不懈怠,着力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职业道德和诚心服务的文明礼仪教育培训,对服务环境、服务态度、言行举止、业务流程、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进行细化和优化,切实做到文明服务、高效服务和优质服务,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4、力戒违法行政。要按照建设法治工商的要求,提高工商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深入贯彻《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强化法制监督,严格执行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快推进电子监察网络系统运行,加强程序制度建设,严格限制和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深化行政指导制、统一掌控制、案件主办制、合理裁量制、案后回访制、行政约谈制等执法机制创新,切实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腐败和利用“案、照、证、费”进行“吃、拿、卡、要”及乱罚款、乱收费等行为,严禁各级工商机关利用职能非法代收各种费用,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费等行为,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指导帮扶相统一,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相统一,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经营者利益相统一。
 
5、切实解决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工商机关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中共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实行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严于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约束管理,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切实纠正以权谋私行为。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加强党员干部道德修养,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培养严谨正派的生活作风。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全面开展党员干部谈心互提活动,相互征求意见和建议,互助提高转变作风。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确保人员无违法违纪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6、抓小见大,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一是抓学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大学习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完善学习制度、拓展学习内容、改进学习形式,形成学有所得、学以致用的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掌握日常监管、行政执法、登记注册、消费维权、行政指导和应急处置等业务技能技巧,培养造就一批通晓业务、勇于创新、执行力强的复合型实用人才。二是抓卫生。要开展办公环境卫生的集中整治,杜绝“脏、乱、差”等现象,努力创造干净、舒适、文明的办公环境。三是抓纪律。认真执行考勤、请销假等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出勤检查,严肃上下班纪律,同时坚决纠正出勤不出力、在岗无作为、不作为现象,擅离职守、忙于私事的脱岗现象,互串科室、聚众闲聊的串岗现象和上外网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玩岗现象。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深化“庸懒散、虚假浮”治理工作。
 
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逐项剖析原因,逐条落实制定整改措施。整改中要明确目标和时限,对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的问题,要集中时间和力量进行进行整改;对能够解决但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分步限期抓好整改落实;对自身力量难已解决和涉及多个部门及单位的突出问题,要多方创造条件,寻求突破。
 
(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8月—10月)
 
组织对本单位现有的工作制度进行一次梳理,该修订的修订、该补充的补充、该废止的废止。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举措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要把作风建设活动中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把有效的措施充实到管理规章中,探索建立务实、管用,常态化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
 
(四)全面总结,表彰先进(11月—12月)
 
机关各科室、所、直属局、事业单位要对“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于12月20日前报局监察室。同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认真做好迎接市局、县局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以巩固“作风建设年”的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改进工作作风,保证和促进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意义,是当前新形势、新任务下全面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总体工作部署,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贯穿全年始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要不断拓宽载体,丰富内涵,与“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走企业、听建议、解难题、促发展”活动和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服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建设水平的高低作为衡量作风建设的重要标尺。要以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民营经济升级发展、推进商标广告战略、“三押一推”融资方式等工作为重点,创新服务举措,深化服务效能建设;要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公平竞争执法、商标专用权保护、完善广告监管执法机制为重点,创新监管执法机制,深化监管执法效能建设;要以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健全城乡消费维权组织网络,扩大12315“五进”社会覆盖面和建立跨区域消费纠纷调解和执法协作机制,积极探索行政协调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为重点,深化消费维权效能建设;要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突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建设、政务诚信建设、基层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法制工商”“廉政工商”“学习工商”“信用工商”“和谐工商”建设,以转变作风促进各项工商工作科学发展,以各项工作实效展示作风建设成果。县局将按照省市局组织开展的“作风建设年”和市委市政府开展的“落实年、突破年”活动,组织做好各项专题、主题实践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全县工商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阮久作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所、直属局、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张书海同志兼任,李姝娴、陶亚林、侯凤娣、程娅、潘圆圆为办公室成员。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认真抓好本单位作风建设工作,又要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坚持从严管理、从严带队伍,以实际行动和良好作风引导和带动全县工商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三)广泛宣传,增强效果
 
工商机关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栏、电子滚动屏和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进展及成效,让社会各界切实感受到工商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带来的转变。要通过文字、音像、图片、网站等多种形式,对“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宣传,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要及时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舆论的力量,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调度等日常工作。要定期组织听取人县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三六企业联系工程”企业代表的评议和意见,主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建议,解答群众疑问,解决群众诉求,不断拓展社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督查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效能问题及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通过监督检查,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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