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的福利性长期住房储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一定数量的住房公积金,建立起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住房基金。因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是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存人。
贷款条件:
(1)职工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等证明材料。
(5)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6)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贷款。
(7)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淮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要求,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除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应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1、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1)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2)30%以上的首付款凭据。
2、二手房:
(1)产权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契约;
(2)交易房产的产权证、契税发票;
(3)房产评估报告书。
3、拆迁安置房:
(1)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2)有效的付款凭据;
(3)房产评估报告书。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持以上规定的材料,到公积金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表、签章;
3、申请人持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4、申请人持已审批的委贷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房管局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5、借款人持担保借款合同、担保手续及相关材料到委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