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中心校,民办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全面展示我县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以实际行动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依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意见》(济教字〔2015〕57号)及《关于举办济宁市第五届学校艺术节的通知》(济教字〔2017〕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鱼台县学校艺术节(以下简称艺术节)。现将艺术节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每一位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让每个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参与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的过程中,培养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感情,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责任感,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我县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促进学校美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艺术节的主题:“阳光下成长”。
三、活动安排
活动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校活动阶段(2017年4月20日-5月12日)。各镇街中心校根据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本辖区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大力宣传。要扩大学校和学生的参与面,督促每所学校组织开展一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节,力求达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精彩,校校有特色。让学生真正感受到艺术教育的氛围,提高个人艺术修养。
第二阶段,县级活动阶段(2017年5月16日-6月30日)。在学校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县教育体育局将评选出优秀艺术表演类作品进行展演,评选出优秀艺术作品进行展示,以促进我县艺术教育水平,增进学校间的交流,提升艺术教师的业务水平。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比赛。
所有作品于5月15日前报送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
联系人:周晓进 电话:6253156 69986邮箱:ytxtwy@163.com
四、项目与分组
(一)项目分类
艺术节分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三个大项。具体报送要求见附件2。
1.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五个项目。上报其它艺术表演项目可另作注明。
2.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含篆刻)、摄影和其它作品。上报其它艺术作品可另作注明。
3.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二)对象与分组
1.艺术节参加对象为全县所有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分6个组别:城区小学、农村小学、城区初中、农村初中、普通高中组和中等职业学校组。
2.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的参加对象为全县学校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以及从事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相关人员。
五、奖项设立
本届艺术节活动按组别设以下5个奖项
(一)优秀组织奖:对参赛学校设优秀组织奖。
(二)艺术表演奖:分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5个项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艺术作品奖:分绘画、书法(篆刻)、摄影3个项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县教育体育局成立学校艺术节组委会(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镇街中心校、县直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展演活动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严禁任何单位向学生收取任何活动经费。
(二)认真组织,注重实效。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形成良好工作机制。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功利化、时尚化、成人化现象。
(三)重视宣传,扩大影响。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点和亮点,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四)注重总结,促进发展。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艺术节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效、特点、经验等进行总结,促进艺术节活动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同步健康发展。
1.2017年鱼台县学校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2.2017年鱼台县学校艺术节项目报送要求
3.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方案
4.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申报书
5.2017年鱼台县学校艺术节参评节目汇总表
鱼台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