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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减负齐鲁行”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键词:

罗屯苗村小学

2014-04-28

 

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结合落实教育部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有关要求和《山东省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减负齐鲁行”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中小学“减负齐鲁行”系列活动,推动落实我省“减负”工作的各项措施,以建设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办法为带动,推动形成全面系统的工作机制,引导各地规范办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方式,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而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教育规律的环境和氛围。
二、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自查督查活动。从省、市、县(市、区)、学校等不同层面,组织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工作。自查和督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招生入学、教育教学、作息时间、作业教辅、考试评价等方面内容,学校自查和县级督查做到全覆盖,市级配合省级重点对学生课业负担沉重举报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进行专项督查。
(二)全面推行普通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调查。进一步完善全省普通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电话随机调查了解普通中小学校学生或学生家长对学生课业负担情况的评价。调查结果在省教育厅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进一步丰富课业负担监测的层次,年内各市也应对所辖县(市、区)实施课业负担监测。
(三)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借鉴国内外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经验,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和中小学教学、评价、分析与反馈系统,定期向社会发布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公报。年内监测内容以中小学生学业水平、学习素养为主,逐步扩展至品德素养、身心健康、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教育环境等方面。
(四)开展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合落实《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工作的通知》,建立我省中小学生身体素质监测评价制度,为每位学生建立体质档案,部署实施“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提升计划”。我厅将联合有关部门组成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协调小组,研究制定我省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实施方案,对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开展一次全面普查。
(五)开展中小学教师规范从教活动。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政策的宣传。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部署学校与教师签订“规范从教承诺书”工作,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
(六)推进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意见,指导各市科学制定中小学招生政策。开展各市中小学招生政策调度,使其充分体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将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办法,推行按照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录取的方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依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推动各地向社会公布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广泛发动。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当前教育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人们群众反映强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期盼的必然要求,是检验素质教育实施成效的主要标志。各地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动“减负”的重大意义,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我厅将根据“减负齐鲁行”系列活动进展作进一步部署,原则上,各项活动4月份启动,10月份各项任务基本完成。年底,在综合分析各项活动结果的基础上,形成“山东省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工作报告”,并将减负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各地教育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各地要明确活动要求,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的工作责任,广泛组织发动,努力把“减负”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
(二)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深入分析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各种因素,把握重点,抓住关键,综合用力。“减负”工作要首先从学校和教师做起,尊重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抓住教育评价这个关键环节,建立科学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逐步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要依法坚持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切实做好招生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区招生的办法。要加强工作宣传,充分借助各种媒体特别是新兴媒体深入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介绍活动,以学生、家长、亲属、教师、校长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为主,客观、生动地反映被宣传学校的鲜明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果,帮助家长树立“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正确观念。各地还要加强与工商、文化、出版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群策群力,密切合作,重点探索加强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措施,纠正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的培训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领导,健全保障。各地要将实施“减负齐鲁行”系列活动作为年内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提上重要工作日程,根据需要建立工作队伍,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近期,各地要参照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项目,从市、县(市、区)、学校等不同层面,迅速组织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自查工作,填写自查表(专项督查项目和自查表见附件),并于5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及各市自查表报我厅。我厅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组成督查组对各地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地方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各地取得的先进经验给予总结和推广。
联系人:邵学伦,联系电话:(0531)81916517(兼传真)。
电子信箱:shxl@sdedu.gov.cn
 
 
附件:1.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项目
2. 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参考表
 
 
                                            山东省教育厅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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