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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浅谈农村文化市场管理

关键词:

鱼台县综合执法管理局

2013-08-22

 

        农村文化市场是我国文化市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促进农村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对于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发展农村经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提高农村文化市场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一)农村文化市场是我国文化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文化市场体系的初步形成,以及农民对文化需求的不断增长,农村文化市场在整个文化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会越来越突出。一方面,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对文化消费的需求不断增长、对文化消费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农村文化市场的扩大和完善,为农村文化的发展增添了生机和活力,更好地满足了广大农民的文化需求。农村文化市场的发展,对于完善文化市场体系、优化文化市场结构、促进文化事业产业的繁荣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农村文化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文化市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决不允许成为腐朽思想文化滋生蔓延的场所。”深刻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市场的根本性质,明确了文化市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文化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扩大和完善农村文化市场,促进农村文化市场的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可以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随着农村文化市场的日趋活跃,农村文化市场逐步成为满足农民文化需求的主渠道,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二、关注农村文化市场存在的问题
      由于文化市场投入回报率比较高,盲目发展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在农村,个别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没有办理经营许可就擅自开业,有的已被取消经营资格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违规经营,有的经营者在农村集贸市场违规兜售文化产品,有的演出单位未经审批擅自从事经营性演出活动。有的无证照经营场所没有纳入监管视线,消防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不能得到消除;有的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有的娱乐场所超过额定人数接纳消费者;有的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致使火灾等安全事故一旦发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威胁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农村文化市场结构失衡,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相对较低。适应广大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和实际需要的文化产品和经营项目少,农村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与农民的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一些粗制滥造、格调低下的文化产品流入农村文化市场,而反映时代主旋律的文化产品和艺术精品在农村文化市场的占有比例相对不足。如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及其他假冒伪劣文化产品从城市转向农村,进入农村文化市场。有的非法文化产品甚至宣扬暴力、**和封建迷信,极大地危害着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村青少年。
      三、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的思考
      农村文化市场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关注的问题。亟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农村文化市场发展,通过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让更多体现主旋律、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占领农村文化市场,给农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服务。在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方面,临沂市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做法。近年来, 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组织农村文化市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新路子新方法。抓好县区试点工作,努力构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新体制机制,并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农村文化市场秩序,既是满足农民对文化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促进农村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确保政治文化信息安全的需要。为此,必须建立完善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县区、乡镇、村三级文化市场管理网络。在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部门领导下,乡镇设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担任,文化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长、工商所长、广播站长任成员,各村居设文化市场管理巡查员,构成了县区、乡镇、村三级文化市场管理网络。二是建立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并落实乡镇、村居文化市场巡查报告等制度,明确了乡、村两级巡查辖区内文化市场违规行为职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查处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三是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按照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考核体系及责任分工,县区对乡镇文化市场暨“扫黄打非”工作制定了考核细则,并纳入对乡镇年度综合考核。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建立,弥补了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实现了文化市场管理的全覆盖,确保了对农村文化市场的有效监管。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平邑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促进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开展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乡镇试点工作。在全县确定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乡镇进行工作试点,通过构建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进一步延伸执法手臂、拓展执法触觉,探索总结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执法新路子。二是开展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示范乡镇评选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2011—2012年度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示范乡镇”评选活动的通知》,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示范乡镇”的评选工作。对照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的组织领导、管理规范、工作措施、经营项目、经营秩序等评选标准,认真开展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三是开展农村文化市场监管调研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度平邑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调研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1年文化市场执法调研主题是“如何构建农村文化市场有效监管模式”,研究的重点是农村文化市场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监管的措施、对策和科学执法的长效机制。四是开展农村文化市场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乡镇文化市场监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综合文化站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的职能,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形式,夯实农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
      沂水县以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为切入点,形成农村市场监管合力。一是建立健全文化市场执法管理体系。强化文化市场管理督导考核职能,进一步明确乡镇“属地管理”职责,构筑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协调配合,以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为主体,乡镇文化站广播站为依托,基层文化专干为触角的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体系。积极协调公安、工商、经信等职责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推行农村文化市场“三级联动”监管模式。将全县农村文化市场监管任务,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按照乡镇、片区、稽查队分为三个层级,分别落实到工作责任。一般监管任务由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完成,乡镇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完成的,由片区巡查组负责组织完成,片区巡查组力量难以解决的,由稽查队整合各机动队等执法监管资源,协调相关部门,采取集中行动予以完成,明确三级责任,实行三级联动,确保有限的监管力量和资源发挥最大效能。三是畅通信息渠道。设立举报箱、评议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确保12318、2251180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四是争取财政资金,完成文化市场管理**指挥中心升级改造,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办公办案系统应用。五是搞好执法人员和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建设专业执法队伍、义务监督员队伍和文明城市志愿者队伍,先后聘请了“五老”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并从全县范围内筛选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增强了社会监督功能,提升了社会服务水平,促进了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河东区对全区农村文化经营单位、集市和庙会进行统计并制作了分布图,详细地标注了逢集时间及具体位置等,为全面掌握农村文化市场情况,及时有效开展管理执法工作夯实了基础。以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文化执法、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动,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集中查处。实行文化市场管理关口前移,发挥区、乡、村三级文化市场管理网络作用,区、乡、村三级联动,加强日常巡查。同时,加大对农村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文化市场监管力度,打防结合,坚决遏制不健康的文化经营活动进入农村市场。在强化日常巡查的基础上,把周末、节假日作为重点检查时段,把农村网吧、书店、集市作为重点,采取错时检查、反作息时间检查、随机突查等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抓住关键环节,堵塞印刷、物流、仓储和销售渠道,加强农村印刷复制企业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印刷盗版图书、教材、教辅读物等行为。协调交通、邮政、公安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在流通环节把好关口,切断非法出版物的流通渠道,确保无外地盗版图书进入农村市场。定期巡查图书馆、校园图书馆、农家书屋等公益性阅读场所,实现全方位监管,确保阅读环节无盗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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