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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前公示

鱼台县化肥厂回迁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关键词:

鱼台县城乡规划局

2017-1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程序,现依法对“鱼台县化肥厂回迁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相关部门反映。
    一、建设位置:鱼新二路南、湖陵四路西、花园路北
    二、项目概况: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19.5亩(一期57.3亩,二期62.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81201.75平方米。
    一期地块总建筑面积97821.9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7499.13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3680.8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150平方米;门卫100平方米;配电室100平方米;燃气调压站50平方米;垃圾站50平方米。储藏室9016.5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面积200平方米;地下热交换站60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15915.51平方米。容积率1.96,建筑密度18.0%,绿地率33.7%,规划551户。
    二期地块总建筑面积83379.8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2421.8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6084.24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2882.6平方米;门卫100平方米;配电室100平方米;燃气调压站50平方米;垃圾站50平方米。储藏室7006.5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面积200平方米;地下热交换站60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13524.67平方米。容积率1.53,建筑密度17.3%,绿地率36.3%,规划424户。该方案于2017年10月27日晚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公示地点:规划局网站:http://www.ytxghj.com/
    四、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5日
    五、联系方式:电话:6216682
           电子邮箱:ytghj6216682@126.com
           邮寄地址:鱼台县湖凌二路建设局院内
    六、附件:规划总平面图、鸟瞰图、单体效果图等。
总平面图 
鸟瞰图
    项目批前(批后)公示版权和免责声明
    本栏目的主要目的在于便于公众通过网络查阅了解鱼台县城乡规划的基本情况,并对此提出意见和建议。鱼台县城乡规划局将尽量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并保障其准确性,但限于技术及更新的时间差等原因,最终的规划内容的法律效力应以保存于鱼台县城乡规划局原始批文和图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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