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每周一例会制度,会议由何峰局长组织召开,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人员参加,会前各科室就目前负责项目集中汇总,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实现科室单独审查向例会把关转变,加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力度。对住宅区建设项目,依据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列清各项规划指标,对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条件、施工图纸、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居住户数、日照分析、公建配套设施(垃圾站点、配电室、集热站、幼儿园)等细节严格把关,优化调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立健全城乡规划“例会审批”制,可增强项目规划决策民主性、科学性与透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