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对违反城乡规划问题的快速反馈和处置机制,确保城乡规划依法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省委派城乡规划督察员驻鱼台县具体负责我县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现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现将驻鱼台县城乡规划督察员有关信息予以公布。
一、派驻鱼台县督察员姓名:张金亮
二、督查内容:
1、城市(县城)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和调整,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是否符合省城城镇体系规划和有关区域性规划;
2、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各类专业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批、修改、实施,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是否符合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3、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和公共财政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4、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许可和实施,是否执行城市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水体蓝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基础设施黄线、公共服务设施橙线等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是否执行呈现规划管理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5、风景名胜区内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活动,是否执行相关法定城乡规划;
6、各类开发区是否纳入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集中统一规划管理。
7、省政府认为其他需要督查的内容。
三、办公地点:县城乡规划局西四楼督察员室
四、联系电话:0537-6212579,13805303698
五、举报信箱:zjldcy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