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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管执法现场取证和证据积累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

鱼台县城市管理局

2017-02-14

 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有证据才能有主张,所谓空口无凭,一定要有真凭实据才行。中国人讲道义,讲究以理服人,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之说。城管执法工作的开展也要切合一个“理”字,而我们的理则最终在于事实;在于依法办事;在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理有据方能服人。而法重证据,无凭无据,何来依法?因此证据之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现场取证及证据积累的重要性

从法律的要求上说:11日起,新的《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开始生效。纵观整部法规,的确较为注重法条的人性化,几乎每项需要处罚的违法行为均有处罚前提条件即责令改正,责令清洗,责令拆除等。从这一方面讲该法规一方面是顺应当前大趋势,但同时也进一步加大了城管队员在办案过程中的所面临的程序压力。这个程序中,有劝说教育,有责令改正,怎么体现?也就是说劝说教育和责令改正过程中,队员要留下证据,而且要保存好。这样才能依法对屡教不改的当事人进行处罚。  从日常的执法工作上说:日常执法过程中,常常遇到当事人说是不知道这里不能摆,甚至在查扣现场有些摊贩还用“这些土匪一上来就抢我的东西,连招呼也不打一个,我哪知道这里不能做生意呀!”之类的话语向周围群众博取同情,而由于日常执法过程中证据保留较少,无法拿出以前劝说的证据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照片等,即使想对群众说我们已经劝过他无数次了也拿不出证据而显得那么苍白,陷于被动,甚至或在遭遇暴力抗法后,由于没有很有力的现场证据(以当前的装备以及突发事件的突然性,现场证据采集难度较大),无法严惩当事人。试想,若当时当地当景之下,执法队员能够拿出充足的证据用以证明当事人之屡劝不改之实据,虽说不一定能够打压不法商贩之气焰,但也有助于扭转被动局面,使我队员执法之时底气十足,理直气壮。故证据保存与积累至关重要!

 二、证据积累是一个必须的过程

一般证据获得过程为现场勘查、取证,调查询问,证据推理,得出事实,依法处罚。但我们日常执法不仅是一个执法的过程,还是一个管理的过程,虽然我们在处理案子的时候基本上是依据某一时间当事人某一行为而进行处罚,进行的证据保存也是依据当时所能收集到的证据,对于管理过程中所发现的证据往往忽略。其实在证据获得上应该还有一条更加完整的线,即路面巡查——发现违章——拍照取证并劝告——证据整理——再次发现违章——现场勘查、取证——调查询问——证据推理——形成完整证据链——得出事实——依法处罚。  可以看出这条线包含了对证据积累的过程。另外必须明确的是证据积累是对现行法规的有效执行。例如即将实施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罚则中前提条件即是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才能处最高五十元的罚款。这里虽然没讲明是口头责令还是书面责令,但是按照常理来说应是书面责令改正,即是一旦发现违章行为,即应该向其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拍照,保存好存根。以作为处罚的证据。相类似的法规比比皆是,对各类违章行为皆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清理等前提条件。应当说法条中规定的前提条件必须满足了方能处罚,因此证据积累不仅是要起到证明作用,而且是对法定程序的执行。  当然也可能会有人产生疑问,根据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当事人前次违章的证据怎么能作为下次处罚的证据呢?对于这个问题关键应该明白所累积的证据在下次处罚中起到什么样的证据作用。证据的作用就是证明作用,累积的证据也不脱开这个范围。它是对处罚环节中判断当事人是否有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的有力证明,甚至是能否进行处罚的关键。这很像刑法中的累犯情节,虽然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规的危害程度以及恶劣性远远及不上前者,但应该是一样的道理。

 三、收集、积累证据的几项原则

队员越重视取证和积累,也就越体现我们执法的依法化、规范化,积累证据的前提是有效收集合法可用的证据,这就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照片,录像,实物,旁证,以及我们向摊贩发放的相关文书皆可作为证据,关键看如何保存?如何积累,当然由于我们目前取证装备及现实执法环境的限制,最便利的证据保存应当是照片和相关文书。  一是依法收集相关证据。职权范围内,有权行使行政权力,调查取证并用于查处违法案件等职能工作范围。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主体,必须把握好自身在调查取证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以保障取证工作及所取得的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是收集证据必须周密计划,事先安排。实践证明,调查取证工作计划安排得当,不仅可以避免工作中的盲目性,同时还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收集证据必须积极主动,抓住战机。城管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往往将收集证据与制止违法融为一体。抓住战机,特别是在突发事件过程中,反应迅速是办案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一个案件查处结果如何,往往与能否抓住战机十分有关。  四是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深入细致。办案人员收集证据必须尊重客观事实,应当通过脚踏实地的调查工作,如实收集客观存在的证据。切忌先入为主,带框框或偏听偏信,随意取舍,更不允许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弄虚作假。同时,调查取证必须全面,只有全面收集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才能查明案件的全部情况,对案件及事实取得正确认识。  五是收集证据中必须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应当采取符合程序规范的妥善措施和科学方法,将一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固定下来。只有将发现的证据加以固定,由城管部门的办案人员合法取得,妥为保管,才能保证所有证据的效力。

 四、几点建议

 一是要树立证据收集、保存、积累的意识,要培养发现违章行为先取证的习惯,不管是否进行处罚,照片拍下记录违法事实,及时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保存好存根,做到有备无患,掌握主动权;要培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的意识,依照法定程序,才会认真执行责令改正,进而对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证据积累的过程其实也是遵循法定程序的过程。要养成整理证据的习惯,违章者很多,要对自己辖区内的当事人规律进行掌握,灵活使用手中证据,有效管理;要有全盘意识,要意识到证据不仅是作为处罚违章者的有力佐证,同时也要预备着作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证据,要确保证据之间的关联性、逻辑性以及合法性。要在平时队员之间配合默契,即使遇到突发事件,如遭遇暴力抗法,制止对方暴力行为很重要,但若要惩处暴力行为人,就一定要有人员拍照或摄像以便能再现当时情景。  二是更新取证装备,提高执法效率,城管队伍自成立以来,不断发扬开拓进取精神,队伍不断扩大,管理方式管理意识也不断提高,取得的成绩也有目共睹。但是目前我们主要的取证装备依然是一部照相机,并不能全部记录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虽然我们有数码摄像机,但是突发事件都是一瞬间的事情,很少有人会先知先觉用摄像机记录实情。据了解目前有一种现场执法记录仪已经产生,能够真实记录现场证据。并且这中记录仪体积非常小,可以佩戴在胸前,应当说不仅有助于规范执法队员执法行为,也有助于保护现场执法人员的安全。当然,一切高科技的执法装备都需要人来操作,也都需要我们的有意识地去实践,去探索。  三是要全面收集证据,加强对实物证据的收集。试问,若是我们办理的日常案卷中若是没有了询问笔录,我们所取得的证据能不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件,能否形成一条逻辑严密的证据链?能否形成合理的法律推理?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要收集更多的证据,就要更加注重对实物证据的收集和积累。因为事实不会改变,但证明一个事实的过程应当比看到一个事的过程复杂。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当前的执法环境一时难以改变,队员执法遭遇暴力抗法也有可能。收集和积累证据,是为了执法,更是保护自己,证明自己。对不讲道理的人也许没用,但就怕需要讲道理的时候手中没有证据,所谓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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