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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城市管理体制实施重心下移 强化属地管理

2014-05-28

 

        如何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建立长效机制?昨天,记者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困扰湛江城市管理“苦不堪言”的体制问题终于破题,日前,市政府已先后和赤坎、霞山、坡头、麻章签订了《关于落实市城管执法局“三定”(定岗、定人、定责)规定有关问题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明确管理执法责任主体和执法主体,实施重心下移 ,强化属地管理。

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矛盾多,是城市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如何解决城市管理工作处于“乱-治-再乱-再治”,停止玩耍“猫捉老鼠”的游戏?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力求实现城管执法的常规化、精细化、规范化,但由于城市管理规划起点低、配套设施不到位;市区农贸市场数量少、容量小、品位低、功能缺、收费高、布局差、无法满足民生需求,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直没有定位等诸多因素影响,城市管理始终处在一种低效率的机械循环状态。

市委九届十三次全会提出,要在健全完善管理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推动管理和执法重点下移,强化属地管理,调动区一级管理城市的积极性,重点治理乱扔吐、乱堆放、乱拉挂、乱张贴、乱搭建、乱摆卖的城市“六乱”现象。4月29日,市政府已与赤坎、霞山、坡头、麻章初步签订了《协议》;5月16日,市政府正式和坡头、赤坎、麻章签订《协议》,5月23日和霞山签订《协议》,至此,湛江市城市管理实施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

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由“条块结合”向“属地为主”管理模式转变,实行执法重心下移。明确区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组织领导城管执法分局的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执法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责任和履行相应的义务。市城管执法局是执法主体,负责对分局及执法人员执法业务的指导、监督;负责协调、指挥、调动各区执法分局人员参与跨区执法、全市性联合执法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分局属市城管执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以区政府为主,市城管执法局协管的管理体制。在城市管理中,凡是能由街道行使的,依法采取直接下放或以委托授权的方式下放到街道,真正实现“执法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管理权限下放后,街道可设立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具体工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按街道设置中队,派驻到各街道。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陈伟杰说,该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职责,充分发挥“监管主体”的作用,全面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建立起分工负责、责权明确的城市管理体制。从影响城市市容环境质量的重点、难点问题入手,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城管执法工作力度,开展好辖区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广大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努力打造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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