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农办[2008]2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部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拟定了《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和《×××省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摘要》,现印发给你们(电子文档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查看、下载),请遵照执行。原《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参考大纲〉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摘要〉的通知》(国农办[2007]199号)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国家农发办反馈。
附件1:《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
2:《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附表格式
3:《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格式
4:《××省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摘要》
5:《××省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摘要》格式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