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 公司动态 > 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动态

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键词:

政策发布

2013-02-03

 

国农办[2011]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供销总社农业综合开发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在充分征求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供销总社和地方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对2005311日印发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办[2005]30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馈。

 

附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我要评论(114生活网会员可直接登录,如果还不是114生活网会员,请点击注册新用户!
  • 评论内容:
企业文化更多
客服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x

填写举报信息

提示:请填写您的实名信息,中国114黄页承诺对您的信息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