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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文化馆(站)、纪念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

关键词:

鱼台文化广电新局

2017-08-11

附件2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文化馆(站)、纪念馆、
美术馆、非遗展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文化馆(站)、纪念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二、办理依据
    1.《博物馆条例》(2015年2月9日国务院令第659号公布,2015年3月20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2.《中共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中宣发〔2008〕2号):“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部实行免费开放。其中,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暂不实行全部免费开放,继续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实行减免门票等优惠政策。博物馆、纪念馆按照市场化运作举办的特别(临时)展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门票价格。”
    3.《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鲁政发〔2013〕18号)“2013-2015年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基本标准、文化遗产展示、文化遗产展示门票减免 减免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的门票。”
    4.《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一、服务项目与内容 27.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文化馆(站)、纪念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错时开放时间不低于开放时间的1/3。”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鱼台县文广新局(鱼新二路老政府二楼)。
    四、办理条件
无。
    五、申请材料
    无。
六、基本流程
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全年。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鱼台县文广新局。
(二)电话咨询:0537-621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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