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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关键词:

鱼台文化广电新局

2017-08-11

 附件1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填报单位(盖章):   县文广新局                                                      填报日期:20171 13
序号
实施主体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服务对象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
时限
承诺
时限
服务类型
提供
方式
备注
1
县文广新局
信息公开
其他类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1月国务院令第492号)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执行公开、推进管理公开、推进服务公开、推进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3.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加强管理服务公开、加强政策执行公开、加强民生领域公开、加强权力运行公开。”
    4.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办发﹝201663号)“二、明确办理结果公开内容 从2015年开始,各级、各部门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主动公开:20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15个工作日
主动公开:20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15个工作日
主动服务、依申请服务
其他
 
2
县文广新局
公共文化场馆开放
文化体育类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国家基本标准、公益性文化服务、公共文化场馆开放。”
    2.
《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鲁政发〔201318号)“20132015年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基本标准、公益性文化服务、公共文化场馆开放 公共空间设施和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0个月。”
    3.
《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三、……美术馆基本展览实行免费参观。对于少数特殊展览,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低票价。……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二是指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文化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文化站免费开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全年
主动服务
直接提供
 
3
县文广新局
公益性流动文化服务
文化体育类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国家基本标准、公益性文化服务、公益性流动文化服务。”
    2.
《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9号)“(七)全面加强公共服务。大力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
    3.
《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鲁政发〔201318号)“20132015年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基本标准、公益性文化服务、公益性流动文化服务 免费享有影视放映、文艺演出、图片展览、图书借阅、科技宣传等为一体的流动文化服务;每个乡镇每年免费送4场地方戏曲,逐步实现每个行政村每年免费送1场戏;每学期中小学生免费观看两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4.
《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一、服务项目与内容:40.每个县配备勇于图书借阅、文艺演出、公益展览、电影放映等服务的流动文化车。”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全年
主动服务
直接提供
 
4
县文广新局
农村广播电视
文化体育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国家基本标准、广播影视、农村广播电视。”2.《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鲁政发〔201318号):“20132015年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基本标准、农村广播电视 无偿提供中央第一套广播节目、中央第一套和第七套电视节目及省第一套广播电视节目等4套以上广播和电视节目服务,逐步增加节目套数和提高播放质量。”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全年
主动服务
直接提供
 
5
县文广新局
农村电影放映
文化体育类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国家基本标准、广播影视、农村电影放映。”
    2.
《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鲁政发〔201318号)“20132015年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基本标准、广播影视、农村电影放映 行政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每场财政补贴200元。”
    3.
《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9号)“(七)全面加强公共服务。大力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全年
主动服务
直接提供
 
6
县文广新局
应急广播
文化体育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国家基本标准、广播影视、应急广播。”2.《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鲁政发〔201318号):“20132015年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基本标准、广播影视、应急广播 在突发事件发生前后及时获得政令、信息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村村响’广播系统。”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全年
主动服务
直接提供
 
7
县文广新局
农村行政村建立农家书屋
文化体育类
    1.《关于印发〈“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出联〔2007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十一五’期间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文化需要,在行政村建立的、农民自己管理的、能提供农民实用的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
    2.
《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鲁政发〔201318号)“20132015年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基本标准、新闻出版、公共阅读服务  农村行政村建立农家书屋,图书不少于1500册,报刊20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并及时更新;城市和乡镇主要街道、大专院校、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公共阅报栏(屏),及时提供各类新闻和服务信息。”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全年
主动服务
直接提供
 
8
县文广新局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文化馆(站)、纪念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文化体育类
    1.《博物馆条例》(201529国务院令第659号公布,2015320起施行)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2.《中共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中宣发〔20082):“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部实行免费开放。其中,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暂不实行全部免费开放,继续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实行减免门票等优惠政策。博物馆、纪念馆按照市场化运作举办的特别(临时)展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门票价格。”
    3.
《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鲁政发〔201318号)“20132015年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基本标准、文化遗产展示、文化遗产展示门票减免 减免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的门票。”
    4.
《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一、服务项目与内容 27.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文化馆(站)、纪念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错时开放时间不低于开放时间的1/3。”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全年
主动服务
直接提供
 
9
县文广新局
特殊群体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文化体育类
   1.《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25号)“……()保障特殊群体享有均等服务。切实保障好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城市低收入群体、农民工和农村留守人群等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在设施建设、活动开展、队伍培训等方面,把保障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权益放在重要位置。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出版物、影片。公共图书馆和农家书屋配备盲文书籍,开展盲人阅读服务。实施盲文出版项目,开发视听读物,建设有声图书馆。省、市图书馆建成盲人数字图书馆。省、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县级积极创造条件开设相关节目。影视作品和节目加配字幕。完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电影院和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无障碍设施。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社会力量为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服务……”
    2.
《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一、服务项目与内容 特殊群体服务。30.公共图书馆和农家书屋配备盲文书籍,开展盲人阅读服务。省、市图书馆建成盲人数字图书馆。31.各级文化馆、体育场馆每年组织开展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活动。32.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全民免费参观。”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全年
主动服务
直接提供
 
10
县文广新局
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馆藏产品数字化服务
文化体育类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525号)“(十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馆藏产品数字化,为群众提供数字化服务。统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数字科技馆、数字农家书屋、互联网站等各类数字资源,打造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数据库,与国家数据库有效对接。”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全年
主动服务
直接提供
 
11
县文广新局
“送电影进福利机构”公益电影放映活动开展
文化体育类
    《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送电影进福利机构”公益电影放映活动的通知》(鲁新广字〔2015790号)“……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践行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关爱社会弱势群体,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财政厅、民政厅决定,从201510月开始,在全省部分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等)和儿童福利院开展‘送电影进福利机构’公益电影放映活动……”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主动服务
资金补贴
 
12
县文广新局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
文化体育类
    《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20159月通过)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依法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并将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布。”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根据传承认定工作的实际需要,不定期开展命名工作
依申请服务
政策支持
 
13
县文广新局
“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开展
文化体育类
    1.《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2.
《关于开展2015年“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通知》(办文物函〔2015117号)“‘文化遗产日’期间,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以宣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重点,围绕‘保护成果、全民共享’的主题,积极发动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及文艺表演团体,举办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演、论坛、讲座、咨询等活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并通过印发宣传材料、粘贴宣传海报等方式,集中、全面、深入地宣传非遗保护工作,让人民群众了解、认知我省瑰丽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觉参与非遗保护工作。”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
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
主动服务
直接提供
 
14
县文广新局
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活动开展
文化体育类
    《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2015924通过,2015121施行)第七条:“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二月初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集中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等活动。”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二月初二
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二月初二
主动服务
直接提供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说明:
1.“实施主体”栏填写办理该事项的部门(单位)。
2.
“事项名称”栏按照实施依据规范填写。
3.
“事项类别”栏填写具体详细的类别,按照政策支持类、法律和信息咨询类、知识产权保护类、就业技能培训类、公共教育类、劳动就业类、社会保障类、医疗卫生类、住房保障类、文化体育类、扶贫脱贫类、公用事业类、公共安全类、环境保护类、中介服务类、其他类对应填写(社会保险、救助、福利、养老等列入社会保障类;计划生育列入医疗卫生类;供水、供电、供暖、燃气、交通等列入公用事业类)。
4.
“实施依据及条款”栏填写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关内容,引用的条款应包含实施层级、服务内容等。
5.
“服务对象”栏填写服务事项指向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中的受益群体,有多类服务对象的,应依次列明。
6.
“收费依据及标准”栏填写收费事项的相关依据及收费标准。如对应事项不收费,填写“不收费”。
7.
“服务类型”栏填写“主动服务”或“依申请服务”。
8.
“提供方式”栏填写“直接提供”“购买服务”“资金补贴”“政策支持”“其他”,填写“其他”方式的,在备注中说明具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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