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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鱼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

关键词:

鱼台文广新局

2016-08-20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广播电影电视业、新闻出版业的政策规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织实施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重点设施建设和基层设施建设;拟订全县文物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产业发展。
    (三)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生产、科研和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四)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五)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制定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工作;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六)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的监管;指导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行业社团的业务活动;负责监管从事演艺活动、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拟订全县“扫黄打非”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内报刊社驻鱼记者站的监管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八)管理全县出版活动;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指导并依法审核出版物的出版计划和选题;组织指导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负责全县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九)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指导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的查处工作,调解著作权纠纷,处理涉外著作权事宜。
    (十)负责全县印刷业的监管工作。
    (十一)管理对外文化工作,推动港澳台文化交流,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二)拟订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文物科研工作,推动全县文物科学技术进步。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和局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拟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组织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应急值班、机要、文秘、信息、档案、保密、综治、信访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建工作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对外文化的宣传、合作与交流。 依法承担行政案件的核审、复议和应诉等工作。
    2、人事科
    研究拟定全县文化艺术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承办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行业人才建设规划、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人才建设规划、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建设规划;承办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会同主管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及职称评审工作;承办局及直属单位人员出访事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3、文化产业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化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和培育文化产业要素市场的意见和措施;督促推进文化产业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负责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评选和申报工作,指导全县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点建设;负责推进对外文化产业项目交流与合作;牵头组织境内外文化产业的招商;指导社会文化社团开展工作;参与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4、新闻出版管理科  
    拟定全县新闻出版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新办报纸、期刊和变更报纸、期刊登记项目的审核、申报、备案,对报纸、期刊的出版活动实施监管;组织对报纸、期刊内容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承担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监管工作;对全县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实施监管;对县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实施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规活动;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批、审读和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审听审看;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进行指导、监管。负责对全县出版物的印刷、复制实施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承办新设立和变更印刷和复制企业的审核、申报、备案;承办全县印刷复制企业年度审核、申报、备案;协助县物价部门对中小学教科书价格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出版物发行的监管,组织和实施对违规违法出版物发行活动的查处;承办对出版物批发和零售市场、出版物批发企业、出版物连锁企业以及等同管理的出版物发行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的审批、审核;推进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组织和实施农家书屋工程、社区书屋工程;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进行监管;对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对网络和数字出版的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拟定互联网和数字出版发展规划、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承办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审核、申报并指导其工作;监管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承担国家享有著作权作品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县著作权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管;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全县著作权的侵权鉴定和申报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承办打击侵权盗版和“扫黄打非”举报奖励的有关工作。    
    5、社会文化科
    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拟定全县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群众文化工作;负责公益文化事业;指导农村文化活动场所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负责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负责文化强县创建活动;拟定全县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的申报审核工作与评审工作;指导、组织文化遗产展览、演出等重大活动;指导文化遗产业务建设;承担县外艺术考级点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文化艺术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3、单位构成。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的单位有局机关和三个下属的事业单位。
    三个下属的事业单位有:鱼台县文化馆、鱼台县图书馆、鱼台县文物管理所。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总体情况
    2015年度本部门决算收入 611.85 万元,比上年增加 58.99 万元,增长10.67  %,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和项目经费增加。与2015年度部门预算收入  380.5万元相比,多收 231.35 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增加。
    2015年度本部门决算支出 622.12 万元,比上年增加 20.31 万元,增长3.37  %,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和项目经费增加。与2015年度部门预算支出  380.5万元相比,多支241.62  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增加。
    2015年度本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622.12  万元,比上年增加40万元,增长6.43  %,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和项目经费增加。与2015年度部门预算支出  380.5万元相比,多支241.62  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增加:一是文物保护项目增加,二是文化服务项目逐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10.18万元、比上年减少12.25  万元,降低54.61%。公务接待经费支出0  万元,减少2.25  万元,降低1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降低)0  %。主要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18  万元,比上年减少12.25 万元,降低54.61  %,主要原因为:一部分业务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主要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降低) 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18 万元,比上年减少12.25  万元,降低54.61  %。截至2015年底,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
    3、公务接待费  0万元,比上年减少2.25  万元,降低100  %,主要原因为:上级视察、检查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2  万元,比2014减少5.76  万元,降低17.84  %。主要原因为:缩减办公经费、部门业务出行皆选择公共交通。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4.6 万元,占支出总额的  2.35%。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
    五、数据口径及名词解释
    1、收入支出数据口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和其他资金收入和支出。其他资金收入支出主要包括本单位依法开展有偿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以及为开展有偿业务活动发生相关支出、上级补助收入及附属单位缴款、上缴上级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本级横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偿还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在部门决算中作为资产或负债反映,不记入收入和支出。
    2、“三公”经费数据口径: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和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
    3、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口径: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政府采购支出金额口径:2015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实际支出金额。包含本年度及以前年度授予合同的支出。
    5、供应商规模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标准。
    6、其他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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