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鱼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工作动态 > 局领导班子参加党组织生活会的规定

工作动态

局领导班子参加党组织生活会的规定

关键词:

鱼台文化广电新局鱼台文广新局鱼台文化

2013-03-30

 第一条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增强领导班子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搞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使局领导班子参加机关党员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局领导班子参加机关党员组织生活会,是指既参加所在党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的民主生活会。

  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要根据机关党组织的安排,全面地总结、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情况,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要根据纪委、委组织部确定的主题来安排,一般要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等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四条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思想统一、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第五条 工作中遇到一些误会、沟通不够的问题或个别成员之间发生比较明显的矛盾,应及时召开生活会加以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每半年1次,全年不得少于2次。

  第六条  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将群众的意见加以梳理发给领导班子每个成员。

  ()主要领导事先碰头,根据征求的意见,结合班子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

  ()将准备情况向上级党组织作简要的汇报。

  ()围绕议题,选学有关文件和材料。

  ()发出通知,每个领导班子成员准备好发言提纲。

   第七条  召开民主生活会的一般程序:

  ()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通报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情况。

  ()学习与议题有关的文件及材料。

  ()主要领导带头并引导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发言,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针对检查出来并需要继续解决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第八条  双重组织生活会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因故缺席人员可以提前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九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应当邀请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党员和群众代表以及级组织人员列席。

第十条 列席双重组织生活会的人员,对出席会议人员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上级党组织人员发现下级双重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要求,应当提出明确意见,督促加以纠正。对走了过场的,要责令重新召开。

我要评论(114生活网会员可直接登录,如果还不是114生活网会员,请点击注册新用户!
  • 评论内容: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x

填写举报信息

提示:请填写您的实名信息,中国114黄页承诺对您的信息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