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建字〔2013〕69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上半年全县建筑工程
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开发)单位、各监理、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整顿全县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全面推动全县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全县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上半年全县建筑工程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月13日开始,需10天左右的时间。
二、检查范围
县域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建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三、检查内容
工程建设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行为以及工程的实体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等。具体包括:
(一)施工手续方面。重点检查施工许可手续和资质是否符合条件等。
(二)工程质量方面:
1、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办理情况;
2、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
3、工程技术、监理资料,砼试块标养及同条件养护情况;
4、工程实体质量;
5、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情况;
6、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
(三)安全生产方面:
1、安全生产机构建立情况;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委派和工作情况;
2、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检查和实时监控情况。重点落实高支膜、深基坑、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编审制度等;
3、塔吊和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查情况;
4、模板支撑系统情况;
5、吊篮安装使用情况;
6、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情况;
7、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现场消防等情况;
8、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9、其它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
(四)各方主体资信方面。
四、其他要求
1、住建局将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检查组将严肃检查纪律,全面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客观公正地把检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2、对检查中发现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问题严重的,将依法停工整改,违反法律法规的,将进行处罚。
3、各方主体资信方面存在问题的,将计入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档案。
二〇一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