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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少年辅助器具免费配发流程
2012-7-14 9:26:13



  具有本市户籍、年龄不满十六周岁,持有残疾人证,经过评估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在市残联当年公布的《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辅助器具免费配发目录》范围内,申请免费配发辅助器具。

  人工电子耳蜗植入的补助对象为年龄不满七周岁的重度听力残疾儿童。人工电子耳蜗升级的补助对象为自费植入人工电子耳蜗后,需对处理器进行升级的听力残疾儿童少年。

  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残疾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或家长持残疾人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版彩色照3张,到其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领取并填写《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注明申请辅助器具名称,由居(村)委会签署意见后,报街道(乡镇)残联初审。

  2、初审。街道(乡镇)残联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由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上报区(县)残联审核。

  3、评估和审批。区(县)残联接到街道(乡镇)残联上报的审批表后,组织残疾儿童少年进行适配评估,由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提出评估结论,区(县)残联提出审批意见后,将审批表逐级返还残疾人作为领取辅助器具凭证。对于申请植入人工电子耳蜗及需要对处理器进行升级的,需报市残联审批。

  4、发放。由厂家将辅助器具直接发放给残疾儿童少年,并由残疾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或家长在审批表上签字确认。